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

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

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br />为落实公司治理并提升董事会的功能,清晰定义各项绩效目标,以提升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运作功效,本公司于111年12月22日由董事会修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董事会评估之范围包括整体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之绩效评估。​

  1. 每年评估一次,并于年度结束后最近一次召开之董事会开会前完成。
  2. 评估方式系由总管理处依据该年度各项评估指标进行评鉴。
  3. 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1)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2)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
(3)提升功能性委员会决策品质。
(4)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
(5)内部控制。

绩效评估结果
112年度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永续发展委员会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均为100分,已于113年1月24日提交董事会报告完成,做为日后各委员会运作之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