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人員

公司治理人員

本公司經107年12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林國輝副總擔任公司治理人員,並由執行長王鴻鈞負責督導,以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林國輝副總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會計、財務、股務或議事等管理工作經驗達十年以上。公司治理人員主要職責為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等。另自114年1月10日起由總管理處施均憶協理接任公司治理主管。

一、113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1.協助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

  • 針對公司經營領域以及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修訂,不定期通知董事會成員。
  • 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資訊,維持董事和各高階主管溝通、交流順暢。
  • 獨立董事有與內部稽核主管或簽證會計師定期溝通瞭解公司財務業務。
  • 依照董事學經歷背景及現行法令更新,定期安排年度董事進修課程。

     2.協助各項功能性委員會、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法遵事宜

  • 擬訂各項會議程序於七日前通知董事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相關資料及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二十天內提供各項會議事錄。
  • 協助且提醒董事於執行業務或做成董事會正式決議時應遵守之法規。
  • 會後負責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 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議事錄及年報等相關文件提供投資人參考。

     3.維護投資人關係
     透過每年股東常會與投資人交流及溝通,及不定期更新公司企網,使投資人了解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確保維護股東權益。
 

二、113年度進修情形:
 

進修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

當年進修總時數

113/04/15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董監事公司治理講座

3

12

113/09/19

台灣科學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

企業內部人違法「內線交易」之法律責任與案例解析

3

113/10/07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

2024台新淨零高峰論壇

3

113/10/15

台灣科學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

董監必修的財務報表解讀能力與案例解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