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組織架構與經營團隊


 

各單位職責及運作情形

智晶光電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落實公司治理精神,追求股東權益最大化及企業之永續經營。本公司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其實際運作情形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公司遵循主管機關「公司治理」要求,提升企業永續發展,以「強化董事會職能」、「提高資訊透明度」、「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接軌國際規範」及「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等五大主軸為中心,執行相關公司治理作為。
 

項目 主要職責及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財務報表、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內部控制制度、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以及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
  • 依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符合上述法令規定。
薪酬委員會
  •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 依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應至少由一位獨立董事組成,符合上述法令規定。
永續發展委員會
  • 永續發展委員會旨在協助企業持續推動永續發展與提升公司治理,制定企業永續發展方向、策略及目標,落實公司誠信經營及風險管理,推動企業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之追蹤、檢視與修訂,以實踐永續經營之目的。
  • 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全體成員由董事、獨立董事組成,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
公司治理人員
  • 目前由主管林國輝副總擔任,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 提供至少下列服務內容:董事會前徵詢各董事意見,規劃擬訂議程,會前依法定期限通知所有董事出席並提供會議相關資料,以利董事瞭解相關議題內容,會後製作董事會議事錄,並於規定期限提供議事錄內容給董事;每年董事會進行績效評估;每年依法辦理股東會相關事宜,並製作股東會議事錄;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與維護投資人關係等。
企業誠信經營
  • 目前由總管理處行政部負責推動執行企業誠信經營之運作。
  • 為防止利益衝突、提供適當陳述管道,於103年8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並於104年4月2日為配合公司實際作業與符合法令規定,經董事會通過修訂,並提報當年度股東會。每年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 公司人資課負責誠信經營教育訓練宣導及佈達,將誠信原則落實工作生活中。召集相關會議、蒐集彚整資訊,向董事會報告推動情形。
  • 行政部設置檢舉通報信箱及檢舉人保護機制。
企業永續發展
  • 目前由ESG室負責推動執行企業永續發展之運作。
  • 負責監督並推動企業永續發展相關議題執行,並每年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運作成效,期望能有效整合公司內外部資源,以系統化、組織化的運作方式,協助公司逐步朝向永續經營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