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于2015.01.14召开上柜审议委员会,通过智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号:5245)申请上柜案
2015/01/15
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于2015.01.14召开上柜审议委员会,通过智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号:5245)申请上柜案。
智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时资本额357,000千元,董事长为王鸿钧,推荐证券商系国票综合证券及台新综合证券。
智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度之营业收入为871,810千元,税后净利为23,965千元,每股盈余为0.67元。
103年前三季之营业收入为713,697千元,税后净利为70,949千元,每股盈余为2.01元。
柜买中心新闻稿: http://www.gretai.org.tw/web/about/news/news/news_detail.php?l=zh-tw&doc_id=4993
智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时资本额357,000千元,董事长为王鸿钧,推荐证券商系国票综合证券及台新综合证券。
智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度之营业收入为871,810千元,税后净利为23,965千元,每股盈余为0.67元。
103年前三季之营业收入为713,697千元,税后净利为70,949千元,每股盈余为2.01元。
柜买中心新闻稿: http://www.gretai.org.tw/web/about/news/news/news_detail.php?l=zh-tw&doc_id=4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