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与经营团队


 

各单位职责及运作情形

智晶光电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落实公司治理精神,追求股东权益最大化及企业之永续经营。本公司公司治理运作情形,其实际运作情形与「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无重大差异。
公司遵循主管机关「公司治理」要求,提升企业永续发展,以「强化董事会职能」、「提高资讯透明度」、「强化利害关系人沟通」、「接轨国际规范」及「深化公司永续治理文化」等五大主轴为中心,执行相关公司治理作为。
 

项目 主要职责及运作情形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履行其监督公司在执行有关会计、稽核、财务报导流程及财务控制上的品质和诚信度。审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包括:财务报表、稽核及会计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资金贷与背书或保证、募集或发行有价证券、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以及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
  • 依据中华民国法律规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符合上述法令规定。
薪酬委员会
  • 薪酬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执行与评估公司整体薪酬与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经理人之报酬。
  • 依据中华民国法律规定,薪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组织章程应至少由一位独立董事组成,符合上述法令规定。
永续发展委员会
  • 永续发展委员会旨在协助企业持续推动永续发展与提升公司治理,制定企业永续发展方向、策略及目标,落实公司诚信经营及风险管理,推动企业永续发展执行情形与成效之追踪、检视与修订,以实践永续经营之目的。
  • 本公司永续发展委员会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全体成员由董事、独立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公司治理人员
  • 目前由主管林国辉副总担任,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
  • 提供至少下列服务内容:董事会前征询各董事意见,规划拟订议程,会前依法定期限通知所有董事出席并提供会议相关资料,以利董事了解相关议题内容,会后制作董事会议事录,并于规定期限提供议事录内容给董事;每年董事会进行绩效评估;每年依法办理股东会相关事宜,并制作股东会议事录;办理公司登记及变更登记;与维护投资人关系等。
企业诚信经营
  • 目前由总管理处行政部负责推动执行企业诚信经营之运作。
  • 为防止利益冲突、提供适当陈述管道,于103年8月11日经董事会决议通过订定「诚信经营守则」,并于104年4月2日为配合公司实际作业与符合法令规定,经董事会通过修订,并提报当年度股东会。每年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形。
  • 公司人资课负责诚信经营教育训练宣导及布达,将诚信原则落实工作生活中。召集相关会议、搜集彚整资讯,向董事会报告推动情形。
  • 行政部设置检举通报信箱及检举人保护机制。
企业永续发展
  • 目前由ESG室负责推动执行企业永续发展之运作。
  • 负责监督并推动企业永续发展相关议题执行,并每年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形、运作成效,期望能有效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以系统化、组织化的运作方式,协助公司逐步朝向永续经营的方向发展。